2017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.2%
来源:国家统计局发布 时间:2017-5-10
2017年4月份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.2%。其中,城市上涨1.3%,农村上涨0.8%;食品价格下降3.5%,非食品价格上涨2.4%;消费品价格上涨0.2%,服务价格上涨2.9%。1-4月平均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.4%。
4月份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.1%。其中,城市上涨0.1%,农村持平;食品价格下降0.6%,非食品价格上涨0.2%;消费品价格下降0.1%,服务价格上涨0.4%。
一、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
4月份,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.8%,影响CPI下降约0.56个百分点。其中,鲜菜价格下降21.6%,影响CPI下降约0.65个百分点;蛋价格下降11.4%,影响CPI下降约0.07个百分点;畜肉类价格下降4.6%,影响CPI下降约0.23个百分点(猪肉价格下降8.1%,影响CPI下降约0.24个百分点);水产品价格上涨5.9%,影响CPI上涨约0.11个百分点;鲜果价格上涨5.9%,影响CPI上涨约0.10个百分点;粮食价格上涨1.5%,影响CPI上涨约0.03个百分点。
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有所上涨。其中,医疗保健价格上涨5.7%,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3.4%,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.6%,居住价格上涨2.4%,交通和通信、衣着、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.8%、1.3%和0.8%。
据测算,在4月份1.2%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,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.6个百分点,新涨价因素约为0.6个百分点。
二、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
4月份,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.3%,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.09个百分点。其中,鲜菜价格下降5.0%,影响CPI下降约0.12个百分点;畜肉类价格下降1.2%,影响CPI下降约0.06个百分点(猪肉价格下降2.0%,影响CPI下降约0.05个百分点);鲜果价格上涨1.9%,影响CPI上涨约0.03个百分点;水产品价格上涨1.5%,影响CPI上涨约0.03个百分点。
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降。其中,医疗保健、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均上涨0.7%,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0.4%,衣着、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上涨0.2%,居住价格上涨0.1%;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.2%。
附注
1、指标解释
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onsumer Price Index,简称CPI)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,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。
2、统计范围
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、衣着、居住、生活用品及服务、交通和通信、教育文化和娱乐、医疗保健、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大类、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。
3、调查方法
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,按照“定人、定点、定时”的原则,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。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500个市县、8.8万余家价格调查点,包括商场(店)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。